为有效遏制毒品蔓延,进一步纯洁全县国家公职人员队伍,根据《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乐委发〔2017〕1号)、《乐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工作的通知》(乐禁毒办发〔2018〕23号)精神和县有关会议要求,县供销社高度重视,落实专人主动与县禁毒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多次联系,购买了检测材料,组织县社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检测。7月18日上午,在天池镇城东派出所出警民警的指导下, 完成了对县社机关15名在职在岗公职人员的吸毒检测工作。
据了解,县供销社是我县2018年机关单位中首个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工作的单位,表明了我县社对全县禁毒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决心,同时也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,促进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贡献了一份力量。